《安全阀一般要求》GB/T12241-2005,规定了安全阀的术语,设计和性能要求,试验,排量确定,当量排量计算,标志和铅封,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安装、调整、维护和修理等一般要求,适用于流道直径大于或等于8mm,整定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的各类安全阀。对安全阀的适用温度未予限定。
此项标准代替《安全阀一般要求》GB/T12241-1989
1.常用术语和定义
(1)安全阀一种自动阀门,它不借助任何外力而利用介质本身的力来排出一定数量的流体,以防止压力超过额定的安全值。当压力恢复正常后,阀门再行关闭并阻止介质继续流出。
1)直接载荷式安全阀一种仅靠直接的机械加载装置如重锤、杠杆加重锤或弹簧来克服由阀瓣下介质压力所产生作用力的安全阀。
2)带动力辅助装置的安全阀系指安全阀借助一个动力辅助装置,可以在压力低于正常整定压力时开启。即使该装置失灵,阀门仍能满足本标准对安全阀的所有要求。
3)带补充载荷的安全阀此种安全阀在其进口压力达到整定压力前,始终保持有个用于增强密封的附加力。该附加力(补充载荷)可由外部能源提供,而在安全阀进口压力达到整定压力时应可靠地释放。补充载荷的大小应这样设定,即假定该载荷未能释放时,安全阀仍能在其进口压力不超过国家法规规定的整定压力百分数的前提下达到额定排量。
4)先导式安全阀一种依靠从导阀排出介质来驱动或控制的安全阀。该导阀应为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直接载荷式安全阀。